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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一筆勾銷有礙社會觀感!立法院離婚今三讀通過追稅條款,將原定明年3月4日即面臨人間蒸發的1000多億元欠稅款,追討期限延長到民國106年3月,但仍有些欠繳在50萬元以下的「漏網欠稅者」可於明年3月4日「合法註銷」,財政部已和法務部積極清理追討,務必要讓欠稅人還錢。

明年3月4日將到期的欠稅件數高達5.8萬件,欠稅總額共計1077億元,雖然離婚追稅期限已延長5年到民國106年3月,但其中不乏欠繳金額在50萬元以下,這些欠稅案的追稅期限不再延長,因此若未能於3月4日追回,都將「一筆勾銷」。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今年起已將優先追稅門檻由5000萬元降至1000萬元,但若欠繳金額是在50萬元以下的欠稅者,離婚其追稅期限只到明年3月4日,隔日即會被註銷掉,因此財政部和法務部已決定先針對這些追討期限將到期的欠稅案優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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