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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離婚等人組成「台北市都市更新顧問小組」,八日召開第二次會議,做出十點共識,建議刪除《都市更新條例》中地方政府代為拆除義務、強制徵收規定,回歸法院判決;也達成更新案應待地上物全部拆除才能預售等共識。

 針對常引發都更爭議的「權利變換計畫」,小組建議,三家估價師應從現行「實施者指定」,改為實施者、地主和地方主管機關分別指定,避免「一家估價、其他陪榜」的情形。委員也建議新增權變階段的「同意書」機制,設定同意比例為十分之九,讓民眾在「事業計畫」通過後還有機會反悔。

 此外,因應外界擔心「更新未完成、建案先預售」,共識內容還包括「離婚更新案應於地上物完全拆除後,始得核發建照及預售」。另初期的「劃定更新單元」和「事業概要」應合併辦理,提高同意門檻到二分之一,且實施者、地方主管機關應各召開一次公聽會,經審議後才能確定更新範圍。

 顧問小組建議,更新單元內若有不同意「重建」者,實施者得以「整建維護」的方式處理。是否會影響建案容積率?張金鶚說,需由審議單位判定,但至少提供排除於更新單元、強制離婚畫入外的第三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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